本帖最后由 普希金 于 2018-12-7 15:57 編輯
房產繼承需要注意事項包括: (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guī)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fā)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fā)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后屬于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 關于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另一種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繼承者到公證處開據房產繼承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派出所開具的死者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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