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普通高中、市直屬學校學生轉學審核 |
辦理機構: | 教育局 |
設定依據(jù): | 1.《內蒙古關于做好全區(qū)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學生學籍電子注冊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條; 2.《內蒙古自治區(qū)普通高中電子學籍注冊辦法》第9條,21,24條;3.《呼和浩特市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3項 。 |
申請條件: | 1.轉入、轉出學校同意;2、轉入、轉出學校所在旗縣區(qū)教育局同意;3、申請人戶籍、家庭住址、父母工作或其他方面發(fā)生變動 |
辦理地點: |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丁香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4樓教育局審批辦 |
聯(lián)系電話: | (0471)4668407 |
工作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五下午學習不對外辦公) |
辦理時限: | 即辦 |
收費情況: | 不收費 |
辦理材料: | 1.戶口薄或戶口遷移證原件和復印件; 2.學籍表原件和復印件; 3.錄取表原件和復印件(小學轉學無此表,初中轉學提交入學登記表); 4.轉學證1式4份(轉出、轉入學校及相關旗縣區(qū)教育局簽字蓋章). |
辦理流程: | 1、 申請人向擬轉入學校提出申請;
2、 申請人向在讀學校提出申請;
3、 申請人向轉入、轉出學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入、轉出申請;
4、 申請人向轉出、轉入學校所在盟市提出申請
注:表格《轉學證明》從轉入或轉出學校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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